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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11-14 22:15  

各二级学院:

教师节即将来临,学院决定在全院开展2013 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在学院工作3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中推选。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学习、宣传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先进文化,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三)以人为本,尊重学生人格,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敬业奉献、爱护学生、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近五年内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四)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工作业绩突出。

(五)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能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身体和心理健康。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本学院教师总人数的3%推荐(见附件)。

(二)评审。学院工会对被推荐个人的情况进行审核,评选2013年师德标兵11名。

(三)公示。学院工会对初选出的师德标兵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审定。

四、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真正把品德高尚、有一定影响力的“师德标兵”推选出来,使其为提高我院教职工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发挥引领作用。

(二)学院将对本次评选出的师德标兵的事迹,通过校园网站予以广泛的宣传。要求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准确、翔实,重点突出,层次分明,不超过1500字。

(三)各二级学院于9月6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各候选人推荐材料(含电子版)报学院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惠斌贤 联系电话:2362090

邮箱:wnzygh@163.com

附件:二级学院师德标兵推荐名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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