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及时掌握困难职工现状,建立和完善特困教职工档案,现就特困教职工摸底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1.因下岗、失业,大病,意外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
2.因受到各种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致困的困难职工;
3.经过政府救助后,仍然困难的低保户职工;
4.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二、申报程序
困难职工申报程序分为五个环节:
(一)个人申请。各分会要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至本单位职工,按照规定的标准,由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每个困难职工家庭只能由一人申报,不得多人申报)。如实填写《困难职工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调查核实。各分会要对所报的困难职工入户走访,了解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情况,家庭致困主要原因等,在“基层分会意见”盖章栏内应签署意见并加盖分会章。
(三)基层公示。各分会将拟申报为困难职工名单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资料与困难职工申报材料一同上报校工会。
(四)审核把关。由校工会对各分会上报的材料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盖章。
(五)困难职工确认。校工会对报送的材料逐一审核确认。无异议后,召开分会主席会议联评,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统一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调查摸底工作。各分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特困教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由专人负责,深入教职工家中调查了解特困教职工生活状况,做到知困难职工家庭住址、知家庭状况、知困难原因、知救助需求。
2.统计上报工作。各分会要就特困教职工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及致困原因,提交特困职工困难申请书、申请表及致困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8日前上报学院工会姜永华处。
3.组织联评及慰问。特困职工名单经分会主席会议联评,报学院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统一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
附件: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
工 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