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表彰省级模范职工之家、省级模范职工小家、省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省级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省级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陕工发〔2013〕24号),对全省涌现出的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我院工会惠斌贤同志被省总工会授予“陕西省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我市共7家单位和27人荣获省级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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